因保險代理公司未將保險費交到保險公司,「春天公司」(西山
區春天搬家保潔服務部)負責人張先生的車輛肇事後得不到保險公
司理賠。聞悉代理保險的泰坦公司(昆明泰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)
老總回昆,昨天上午,張先生及為其辦理保險的泰坦公司業務員來
到泰坦公司,欲通過與公司老總當面協商解決問題,但雙方沒能達
成一致。
昨天上午10點左右,在泰坦公司營業大廳裡,張先生和泰坦公
司的幾名保險業務員聚集在泰坦公司老總李燕的辦公室外。「李總
,我們的虧損很大,今天無論如何一定要給我個說法。」張先生一
見到李燕就激動地拿出自己的保險單大聲說,公司共有14輛車委託
泰坦公司投保,但因之前公司有車輛肇事後得不到理賠,公司將14
輛車停運1個月零9天,造成的損失近40萬元。「我將在得到泰坦公
司合理說法的同時,還要求其賠償這些損失。」張先生說。
在提及泰坦公司現狀時,泰坦公司的業務員李女士拿出自己曾
經辦的57名客戶的投保情況,單子上某保險公司出具的資料顯示,
泰坦公司只為57名客戶中的6名交了保險費,涉及欠費金額7萬餘元
。
協商中,泰坦公司總經理李燕不厭其煩地向客戶和業務員解釋
說,是公司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導致了保費未能按時交到保
險公司,而一些業務員也拖欠著公司代收的保險費。「保單是真實
的,是我們代理公司從保險公司開出來的,儘管我們之間存在經濟
糾紛,但保險公司應承擔車險理賠責任。我們公司沒有卷款,是代
理業務員欠我們費用,我們也在追討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