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也遭“潛規則” 家搬一半不加錢就罷工

Written by maggy on 五月 11th, 2009

搬家也遭“潛規則” 家搬一半不加錢就罷工
“說好兩百塊,最後卻不得不多交幾十塊搬家費……”昨日

,說起“被屈”經歷,市民張先生依然氣難消。他質疑:難

道搬家公司也有“潛規則”──不給小費不幹活?

  不加錢,就不搬

  本月9日上午,張先生帶著預約前來的“廣州五羊搬家

公司”一眾工人來到舅舅家。只是想搬幾樣小家具,張先生

以為只需交200元搬家費就萬事大吉了。

  沒想到搬運工人剛拆了一張床,其中一人就向張先生提

出加錢要求。“工人說搬家公司每次只給他們幾塊錢,要我

給小費買個飯盒;要不就不搬了,態度還很惡劣!”張先生

隨即打電話到搬家公司投訴,誰知工作人員只讓張先生“自

己跟他們談”,就挂了線。張先生一時氣結。面對眼前的爛

攤子,張先生只好自認倒霉,乖乖掏出幾十元小費。

  記者嘗試以顧客身份致電“廣州五羊搬家公司”。還沒

等記者說完要搬什麼,一名男工作人員就直接開價“兩百塊

全包”。當問到是否需給搬運工人小費時,對方一句“不用

”後,便粗魯地挂了電話。

  潛規則,沒法管

  說起搬家公司的“潛規則”,不少市民都有類似經歷。

網友“命中注定沒命享”訴苦道:“搬家人員很懶散地上來

後,說東西太多不想搬”,最後不只多要了30元,還丟失“

一個存錢罐和一盒烏雞白鳳丸”。跟帖網友“工商管理”為

其“慶幸”,“你只加了30元就搞掂,一般要加100到200元

呢!這就是這行業的潛規則……”

  與搬家人經歷形成鮮明對比的是,不少搬家公司在各自

網站簡介上都著重注明“不收小費、不損壞東西、不吸客煙

、不接受招待”。難道只是說說而已?又要如何監管?

  記者致電廣州消費投訴熱線12315,對方表示,搬運工

人此舉並不存在違法違規。對搬家公司來說,頂多也只能算

“沒有明碼標價”,這種情況目前尚無法律依據進行處罰。

而該工作人員也承認,常接到關於搬運工人索要辛苦費的投

訴,“這種情況大多數公司都存在”。但消費者的權益到底

誰來保障呢? (岑傑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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